最小的合数(仅有四个质数因子的最小合数是多少?)

在数学中,合数是指除了1和本身之外还可以被其他数整除的正整数。而质数则是只能被1和本身整除的正整数,例如2,3,5,7等。

那么什么是最小的合数呢?我们可以先找出最小的质数2,然后乘以下一个质数3,得到6。这是最小的两个质数的积,同时也是最小的合数。如果我们再乘以下一个质数5,得到30,这是最小的三个质数的积,同时也是比6更小的另一个合数。

那么,仅有四个质数因子的最小合数是多少呢?我们可以先列举出前几个合数,即6,8,9,10,12,14等等。

其中,8和9都不行,因为它们至少有3个质因数。10也不行,因为它可以分解成2和5的乘积,有2个质因数。12和14也都不行,因为它们至少有5个质因数。

于是,我们不得不往上找,直到找到第一个仅有四个质因子的合数。这个合数是210,它可以分解为2*3*5*7。因此,210是仅有四个质数因子的最小合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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